賣掉手機要不要報稅?

💰對個人而言

許多消費者會問:「我把手機賣給回收商,要不要報稅?」
依《所得稅法》規定,這類情況屬於「一時貿易所得」。

國稅局並不是把你賣掉手機的金額整筆當成收入,而是依照實務慣例「推定利潤率 6%」估算所得金額。+

換句話說,你賣掉二手機後,只有 6% 算在個人所得金額。

舉例說明:
假設二手機當時回收價為:10,000 元
推定個人所得:10,000 × 6% = 600 元
如果個人所得稅在第 1 級距(年所得 59 萬以下,稅率 5%)
實際稅額為 600 x 5% = 30 元

這筆金額會併入年度綜合所得中合併計算(薪水、利息、股利等等其他所得),不會單獨開徵。

💰對回收商而言

在一時貿易交易中,申報的責任主要由買方公司負責。

依《所得稅法》規定,公司向一般民眾收購手機或其他物品時,公司需於付款時依法申報「一時貿易所得」。

若公司未依規定申報,不僅會:
無法取得合法的進項憑證,導致帳務支出無法列報;
被國稅局認定為「協助逃漏稅」,可能遭補稅與處罰。

因此,為了保護雙方權益與稅務合規,公司在交易時填寫「個人一時貿易申報表」非常重要。讓公司帳務透明、個人交易也更安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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